大小新闻客户端10月15日讯 市民咨询:烟台市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是什么?如何报销的?

答复:居民二次报销是居民大病保险,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参保居民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补偿范围。起付线标准为1.4万元,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1.4万元(含1.4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10万元(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 65%的补偿;20万元(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元(含30万元)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在医院实行一站式结算(出院结算单上已经标明),不需要再次办理。(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 王道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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